
我们的客户最终在同一天获批了 配偶临时签证(820)和配偶永久签证(801)。
这一结果来之不易。整个申请过程涉及较为复杂的签证背景,客户在等待审理期间已经度过了数年;而在签证申请尚未作出决定之际,一场突如其来的家庭紧急情况又迫使客户返回台湾。
在这一关键阶段,我们成功向澳大利亚移民局申请对案件进行优先审理,成为推动案件及时获得决定的重要一步。
案件背景:不持有实质性签证如何申请境内配偶签证
我们的客户是一名台湾籍人士。几年前,他在一次此前签证申请未获批准之后,认识了自己的澳大利亚公民伴侣。
当两人的关系逐渐发展成为稳定而认真的伴侣关系时,客户已经不再持有澳大利亚的实质性签证。这为其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配偶签证增加了额外的法律障碍。
澳大利亚配偶签证制度针对部分不持有实质性签证的申请人提供有限的申请途径,但在这种情况下, Schedule 3 条款 《1994年移民条例》 可能适用。如果 Schedule 3 适用,申请人通常需要满足相关要求,使移民局能够考虑豁免通常要求申请人持有实质性签证的条件,其中包括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证明存在具有说服力的理由。
尽管面临这些复杂因素,两人仍然在澳大利亚共同建立了生活。他们开始同居,共同管理财务,并开始接受相关医疗治疗,为未来组建家庭作准备。
2024年4月,两人递交了配偶临时签证及配偶永久签证的联合申请。
突如其来的家庭紧急情况
2026年初,客户的父亲在台湾遭遇意外,严重受伤。
作为家中长子,客户深感有责任返回台湾照顾家人。然而,他的配偶签证申请当时仍未作出决定,在申请审理期间出境可能带来什么后果,存在不确定性。与此同时,他的澳大利亚伴侣正在澳大利亚接受医务治疗,治疗还未完成。
在人生中尤为艰难的阶段,两人突然面临可能长时间分隔两地的局面。
我们如何为配偶签证申请优先审理
由于客户此前的签证状况,这宗申请从一开始就具有一定的法律复杂性。
但当家庭紧急情况发生后,我们当时最紧迫的任务,是向移民局申请对案件进行优先审理。 配偶签证申请通常按照移民局当时适用的处理优先级及审理安排进行处理。申请人希望尽快获得结果,本身并不足以成为优先审理的理由。对于要求加快审理的申请,通常需要存在值得特别考虑的特殊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我们准备并递交了一份详细的优先审理请求,说明家庭紧急情况的具体性质,以及这一情况对客户及其伴侣所造成的影响,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案件的紧迫性。
与此同时,我们也着手确保申请中没有其他可以避免的未决事项,以免在优先审理获准后,案件仍因行政要求而进一步延误。
由于客户已经前往台湾,其原有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已经过期。移民局同时要求其提供新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重新进行相关健康检查,之后案件才能最终作出决定。
我们及时协调所需文件和健康检查,使申请能够在满足相关要求后尽快继续处理,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延误。
换言之,当时需要同时处理两个方面的问题:充分说明为什么案件应当获得优先考虑,并提供相应证据;以及尽快完成移民局提出的所有其他要求,避免案件在优先审理后仍然受到其他因素拖延。
最终结果
在我们递交优先审理请求以及移民局要求补充的文件后,大约六周,我们的客户的:
- 配偶临时签证(820签证)
- 配偶永久签证(801签证)
最终在同一天获批。
对于一宗客户最初并不持有实质性签证、等待时间较长,之后又因突发家庭紧急情况及海外旅行而进一步复杂化的案件而言,这是一个重要的结果。
案例意义何在?
不持有实质性签证,并不意味着申请人一定无法申请境内配偶签证。但如果 Schedule 3 适用,申请人可能需要满足额外要求,而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也会变得尤其重要。
优先审理则是另一个独立的问题。 家庭因素、经济压力,或者希望尽快推进组建家庭的计划,并不一定足以支持优先审理请求。如果申请人希望移民局在通常的处理安排之外,对案件给予优先考虑,就需要清楚说明具体情况,并提供适当的证据。
这个案例也说明,在配偶签证申请审理期间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谨慎地处理相关变化非常重要。
例如,如果申请人在配偶签证申请审理期间需要出境,可能会涉及额外要求,包括更新无犯罪记录证明或重新进行健康检查。具体影响取决于申请人的个人情况以及当时所持签证和申请状态。
因此,尽早寻求专业移民法律意见非常重要,不仅是在递交申请时如此,在申请审理期间情况发生变化时,同样如此。
如果您正面临类似情况
如果您目前没有持有有效的实质性签证,或者由于家庭紧急情况,您可能需要在配偶签证申请审理期间出境,建议您在采取行动前先寻求专业意见,以了解可能产生的移民法律影响。
每一宗案件都取决于其具体事实,包括申请人的签证历史、伴侣关系情况、出行计划,以及申请人所依赖的特殊或紧急情况。
如果您正面临类似情况,欢迎 联系我们的移民律师 团队,进一步了解您的具体情况以及可能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