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儿童签证,如果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年满18岁,则还需要满足其他要求:
- 自18岁起,或在完成相当于澳大利亚学校系统12年级的学业后的6个月内或一段合理的时间内,申请人就已经开始继续接受了全日制课程的学习,从而获得了专业,行业或行业的奖项。 职业资格;
- 申请人不得结婚,也不得有配偶或事实上的伴侣; 和
- 申请人不得从事全职工作。
在这一案,主要问题不是全职工作或她的关系状况。 唯一的问题是她是否在合理的时间内开始了能获得了专业,行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学习课程。
申请人于2018年8月完成了乌兹别克斯坦的药学文凭,相当于澳大利亚学校系统的12年级。该代表于2019年10月28日以未开始学习为由,拒绝授予101类儿童签证 自从在“合理时间内”完成12年级(等效)以来的全日制课程。
自从她在乌兹别克斯坦完成相当于12年级的学习以来,已经过去了14个月(也许不再合理)了,但是在这14个月中,她仅学习了3门短期课程,包括英语课程,导游证书和家庭护理课程。 这些不是全日制课程,导致获得专业,行业或职业资格证书。 然而,在法庭做出决定时,有证据表明她正在攻读翻译学士学位,该学位于2019年9月开始。这距离她完成高中毕业有13个月。 因此,法庭必须回答的问题是这是否是一个“合理的时间”。
“在确定第101.213(1)(c)条的“合理时间”时,有必要考虑周围的情况,包括所涉及的实际时间,在这段时间内进行了哪些活动,这些活动的目的是什么。 进行,如果未进行任何相关活动,则说明原因”。 这个是从此案例找到: Sok v MIMIA [2005] FMCA 190 at [19].
有证据表明她自2018年8月以来已从西悉尼大学申请了护理学学士学位。她于2018年12月收到了学习的录取通知书,但由于未达到真正的临时入境者要求而面临学生签证被拒的情况,并且她未能达到需要的英语测验成绩。 这是从毕业到开始继续学业延迟的主要原因。 尽管有这些困难,她仍在完成短期课程,并有机会这样做,因此,法庭接受了这种情况,认为13个月被认为是“合理的时间”。
本文由 Brightstone Migration 铭石移民律师团队撰写并准备,并由本所合伙律师之一及移民部主管审核,旨在提供专业见解和评论。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
最后更新: 28/04/2021



